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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诅咒之书
 出了莽莽青山,两辆马车直奔山外的城市而去,在那里,罗绮用重金雇佣了一队实力很强的佣兵队伍,护卫着她和雷雷朝加斯联邦而去。

 这一路上倒是风平静,罗绮的黑心二叔似乎没有再打算将罗绮留在路上,让她永远回不去,这让雷雷有些奇怪了,丧心病狂的夺权者不是应该一波又一波的发动攻势吗?怎么就这样偃旗息鼓了?

 车队在佣兵的护卫下,马不停蹄的朝加斯联邦赶去,在一个月之后,总算是赶到了加斯联邦,在这里,雷雷向罗绮告别了,他想去的是自由之城,大家目的地不同。

 毫无疑问,加斯联邦中最繁华的便是被誉为“珈蓝明珠”的自由之城,自由之城不属于任何公国,是由所有公国所共同持有,每五年选举一次,由全体城民决定由哪个公国来管理,那么在这五年中,自由之城的所有税收都属那个公国所有。

 这样一来,所有公国都会对自由之城提出最有利于竞选的条件,从而让自由之城更加繁荣。

 自由之城是许多行业的总会所在地,比如骑士总公会,魔法师总公会,商业联盟总会,等等等等,甚至连青楼总会也设在这里,便如它的名字一般,这是一个自由的城市,每个人都最大限度的享受着自由,享受生活。

 毫不夸张的说,在这里,你能享受到人间所能享受到一切,当然,前提得是你得有钱,许多许多的钱。

 雷雷是个有钱人,相对于某些阶层来说,他是个有钱人,历年来柯林斯郡的受益都属于雷家三少所有,虽然他纨绔了那么一点,败家了那么一点,可是这笔收益实在是太多了些,每年总会有些结余的,而如今,这笔钱都归雷雷所有了。

 珈蓝大陆流通的货币分为铜币、银币和金币,十个个铜币折合一个银币,而十个银币又折合一个金币,对于普通人来说,金币已经是最大面额的流通货币了。然而对于大商人来说,这显然不行,一笔数十万金币的生意需要一个马车来装载金币,既不安全,也不方便,更别说数百万金币的大生意了,于是,更大面额的金钱便应运而生了,那便是紫晶币,一种相当于信用卡的货币,由稀有的记忆晶体制成。

 辛克兰送给雷雷的空间戒指中便有两个这样的紫晶币,一个是他自己的,另一个则是辛克兰送给他的,辛克兰不光送了紫晶币,还有几件魔法装备,两个戒指,一个项链,还有一对手镯和一个针,都是高级魔法装备,能在瞬间发出一个高阶的魔法,属于救命法宝。

 另外,辛克兰还在空间戒指中放了几个魔法卷轴,这些卷轴每一个都价值连城,大陆第一强者炼制的魔法卷轴不是用金钱就可以衡量其价值的。

 初见自由之城,就算见惯了地球上那些高楼大厦林立的大都市的雷雷也不为之惊叹,这是一个无比巨大的城市,站在远处的山峦上,你根本无法看到这个城市的边际,只能看到一排排的建筑漫延到天际。

 自由之城没有城墙,也不需要城墙,它富足,富足到了连周边都没有了强盗,它更弱小,弱小到了根本不需要城墙来保护,因为它无力反抗。

 历史上不是没有帝国来侵越加斯联盟,就在数十年前,斯特兰帝国就曾经侵越过加斯联邦,当一队不足百人的斯特兰帝国骑兵冲到自由之城来的时候,他们只看到四处都挂着投降的白旗,人们平静的生活,做生意的做生意,买菜的买菜,就连小孩看见了他们,也只是咯咯笑两声,便上学去了,似乎一点没有把他们当成凶恶的侵越者,这让那个骑兵队的队长很是不解。

 然而这样的景象不光是出现在自由之城,加斯联邦处处都是这样,公国的士兵根本不抵抗,斯特兰的铁骑所到之处都是一片白旗,以及平静的人群。

 这样的情形让斯特兰的统帅很是生气,却又无可奈何,这还算是战争吗?这明明就是旅行!

 斯特兰帝国的军队甚至连一支箭都没有出过,便全盘占领了整个加斯联邦,当地的居民甚至还热情招呼士兵用餐,以至于这些士兵们都不好意思掠夺了。

 然而,斯特兰帝国的侵越行为仅仅持续了不到三天,当三大帝国陈兵百万于斯特兰帝国的边境线上后,侵越军以比他们突进加斯联邦更快的速度退了回来。

 从始至终,加斯联邦没有损失任何一个人的生命,至于被掠夺走的财务…

 从第二年开始,斯特兰帝国的人们发现物价高了许多,特别是某一些需要从加斯联邦运来的货物,更是价格高的离谱,从此之后,斯特兰帝国再也没有发起过任何针对加斯联邦的行动了。

 当雷雷进入到自由之城后,更是切身感觉到了这里的繁华,大街上都人涌动,拉着货物的马车如长龙一般,到处都是叫卖声,砍价声,各种口音织成一种奇妙的响曲,生动而活泼。

 自由之城里的建筑也是各有特色,东方的飞檐拱顶,西方的尖顶圆楼,北方线条的方块屋子,南方精致典雅的小楼别院,这些完全不同的建筑风格错在一起,却形成了一种很独特的风韵,一路走来,便是一路的风景。

 雷雷找了一家东方韵味的旅馆住了下来,木质的外楼兼营着酒楼生意,而后面则是一个人工池塘,池塘边上建着几栋木楼,还有几个院子,环境很是不错。

 旅馆的老板和员工都是东方人,黄皮肤黑眼睛,与雷雷一样,最初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,雷雷也惊讶于这一点,他也曾经想过,莫非这是地球的另外一个位面?否则怎么会连人种也如此相似,后来慢慢也就习惯了,这个世界与那个世界实在有太多的不同,也有着太多相同。

 洗漱了一番,用过午饭之后,雷雷便到街上转悠起来,东看看西瞧瞧,走马观花了一番,转了几条街,雷雷突然看到一间名叫博览的书店,不心头大喜,马上钻了进去。

 书店很大,里面却空无一人,一个清瘦的老人正坐在柜台前看书,见雷雷进来了,他也只是抬头看了一眼,然后便不再理会,任由雷雷自己选看。

 雷雷看了一会,光是看书名已经让他看得眼花了,这里的书太齐全了,每一个柜子前都摆着一个牌子,标明了这个柜子里的书是什么种类,雷雷看了一遍,天文地理,风土见闻,人物传记,历史故事,魔法典籍,武技知识…简直是无所不包!

 那些天文地理方面的书雷雷看了不少了,没有多大兴趣,他现在看的是魔法类的书籍,这里卖的书自然不会有什么著名魔法师的魔法笔记,大多是基础书籍,比如讲解魔法原理的,或者是初级的咒语的,又或者是魔法材料的介绍,反正是五花八门。

 雷雷选择了七八本书,长长的一柜子书,他仔细搜寻了一遍,却在书柜最底层找到了一本让他眼前一亮的书——《诅咒之书》。

 这书有一指头那么厚,书皮已经泛黄陈旧了,雷雷拿出来一看,顿时被吸引了进去…

 “天有神灵,故有诅咒,诅咒之术常为世人病备,实则误解,诅咒分为诅与咒两个部分,诅是指祈求,咒则是方法,诅咒是一种使用精神力、心力、神识之力和自然元素之力结合而成的法术,常人的誓言也是诅咒术中的一部分…”

 这便是《诅咒之书》的前言,光是这段前言,便足以让雷雷欣喜若狂了,作为天下第一咒师辛克兰的弟子,辛克兰却一点没有教过雷雷诅咒术,对于诅咒术这样神奇的法术,雷雷一直很好奇,此刻见到了《诅咒之书》便如获至宝一般了。

 雷雷兴冲冲的走到柜台前,将这些书放到了老人面前,老人一一给他算账,当看到那本《诅咒之书》的时候,老人的动作微微一滞,抬头看向雷雷说道:“年轻人,诅咒是不详之事,害人害己,还是不要去学的好。”

 听到老人的话,雷雷微微一愣,随即笑道:“存在即是合理,任何事物既然存在,必然有它存在的道理,刀能杀人,也能切菜,只看运用者的心而已,心,万物都是凶器,心正,万物都是救人的圣器,老人家,如果你觉得诅咒术是术,那又何必留这本书在店里呢?”

 老人被雷雷说的一呆,随即笑了起来,点点头,找了个袋子帮雷雷将书装好,雷雷结了帐,接过袋子正准备出门,老人却把他叫住了:“年轻人,你等等,我这里还有一本书,你要是感兴趣,就送给你吧。”

 说完,他转身走进书店的里间,不久后,老人拿着一个盒子走了出来。

 “这本书放在我这里已经有许多年了,可没有人能看得懂它,不过,我知道它很有价值,据说,诅咒术便是胎于这本书,这才是真正的诅咒之书!”

 伸手接过老人手中的盒子,雷雷打开一看,顿时脸色剧变,呆若木

 雷雷脑袋里一片空白,死死盯着盒子里的书,一脸震惊,似乎那不是一本书,而是一头巨龙。

 不,就算是盒子里飞出来一头巨龙,钻出一个天使,再冒出一个自称神灵的家伙,雷雷肯定也不会象现在这般震惊!

 那金丝编织成的书皮上赫然写着四个大字——诅咒之书!

 扁这四个字不会让雷雷变成这个样子,而这四个字偏偏是方块字,雷雷看了二十年的方块字!

 诅咒之书…

 这四个龙飞凤舞的繁体中国字,让雷雷如被九天雷霆击中了一般…  m.vLI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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